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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我国法律体系内提供了进一步的救济途径,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一般情况下不能再次申请行政复议。时间: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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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机关主动介入审查并非常态,但在特定法定情形下,行政复议机关有权并有义务主动对相关行政行为进行审查。这些情形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行政机关明显违法、侵犯公共利益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等。时间: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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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前置是一种法定的、有顺序的法律救济途径。它要求行政相对人在对特定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异议时,必须首先选择行政复议,然后才有可能通过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种制度设计,既体现了对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的重视,也体现了对司法救济的审慎态度。法头条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复议前置”的相关问题。时间: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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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是当事人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那么行政复议去哪个部门?行政复议期限是多少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是什么呢?针对这些问题,法头条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内容,一起往下了解看看吧,希望有所帮助。时间:202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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