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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特许经营合同属于什么合同类型?

发布时间:2024.08.27 18:12:30
特许经营合同是一种比较新型的合同类型,其法律性质和特征在实践中可能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因此,在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时,双方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的内容,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法头条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特许经营”的相关问题。

2024年特许经营合同属于什么合同类型?

  2024年,特许经营合同仍属于一种特殊的商业合同类型。具体来说,特许经营合同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即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即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这种合同类型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的关系:特许经营合同是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的契约关系,双方通过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经营资源的许可使用:特许人将其拥有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许可给被特许人使用,这是特许经营合同的核心内容。

  统一的经营模式:被特许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统一经营模式开展经营,以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

  费用支付:被特许人需要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这通常包括加盟费、品牌使用费、管理费等。

  持续性关系:特许经营合同通常是一种长期性的合同关系,特许人会对被特许人提供持续的支持和培训,以帮助其成功经营。

  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特许人通常会要求被特许人遵守特定的经营标准和流程,以确保整个特许经营体系的稳定性和一致性。同时,被特许人也有权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特许人的经营资源,并享受特许人提供的支持和培训服务。

  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特许经营合同有什么限制?

  特许经营合同受到多方面的限制,这些限制旨在保护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特许经营的健康发展。以下是一些主要的限制:

  一、特许人资格和经营条件限制

  资格限制: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这意味着,只有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才能作为特许人。

  经营条件限制: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特许人还应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以确保其具备足够的经营实力和经验。

  二、合同内容和履行限制

  信息披露要求:

  特许人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前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包括特许人的基本情况、特许经营体系的运营状况、财务状况、诉讼纠纷情况等。如果特许人未充分披露相关信息或披露虚假信息,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被解除。

  合同期限限制:

  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但双方可以协商达成一致,将合同期限设定为一年或两年。然而,过短的合同期限可能不利于特许经营体系的稳定和发展。

  费用支付和权益保护:

  被特许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这些费用通常包括加盟费、品牌使用费、管理费等。同时,被特许人也有权要求特许人提供合同约定的支持和培训服务。

  经营行为限制:

  被特许人在经营过程中需要遵守特许人的经营标准和流程,不得擅自更改经营模式或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此外,被特许人还需要保守特许人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三、合同解除和终止限制

  法定解除情形:

  根据《合同法》和《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当发生不可抗力、特许人严重违约等法定情形时,被特许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协商解除:

  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但需要注意合同解除后的费用结算、品牌使用权归还等问题。

  单方解除权: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享有单方解除权。但行使单方解除权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其他限制

  知识产权保护:

  特许经营合同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需要特别关注。特许人需要确保其拥有的注册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合法有效,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知识产权的使用方式和范围。被特许人在使用知识产权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竞争限制:

  特许经营合同中可能包含竞争限制条款,限制被特许人在合同期限内或终止后一定时间内从事与特许经营业务相竞争的活动。这些条款旨在保护特许人的市场份额和品牌形象。但需要注意的是,竞争限制条款需要合理且合法,不能过分限制被特许人的经营自主权。

  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以上则是关于“特许经营”的详细内容,法头条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头条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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