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身边的法律顾问
服务热线:400-668-6166
手机站

扫描二维码

进入手机站

马力宏律师

2024年检察院追加起诉与补充起诉有何区别?

发布时间:2024.07.01 17:11:20
追加起诉和补充起诉都是检察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确保全面追究犯罪责任而采取的诉讼活动。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概念和应用场景上:追加起诉侧重于在原有起诉基础上增加新的犯罪嫌疑人或罪行;而补充起诉则侧重于对原起诉中遗漏的部分进行补充和完善。在实际操作中,检察院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选择适当的诉讼活动以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法头条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追加起诉与补充起诉”的相关问题。

2024年检察院追加起诉与补充起诉有何区别?

  2024年检察院追加起诉与补充起诉的区别主要在于它们的概念和应用场景上,具体如下:

  一、概念区别

  追加起诉:

  是指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或法庭审理期间,发现遗漏的同案犯罪嫌疑人或者罪行,且这些遗漏的犯罪嫌疑人或罪行可以一并起诉和审理时,依法进行的诉讼活动。

  追加起诉侧重于在原有起诉的基础上,增加新的犯罪嫌疑人或罪行,以全面追究犯罪责任。

  补充起诉:

  是指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后,发现遗漏的同案犯或遗漏的罪行时,对原起诉予以补充的诉讼活动。

  补充起诉更侧重于对原起诉中遗漏的部分进行补充和完善,以确保起诉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应用场景区别

  追加起诉:

  主要应用于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或法庭审理期间,发现新的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且这些新发现的事实或嫌疑人与原起诉案件有关联,可以一并起诉和审理。

  追加起诉的条件包括发现新的犯罪事实,且该犯罪事实与被告人有关;新发现的犯罪事实符合起诉条件,即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追加起诉符合法定程序等。

  补充起诉:

  主要应用于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后,发现原起诉书中存在遗漏的同案犯或罪行,需要对原起诉进行补充的情况。

  补充起诉可以是在不撤回原起诉书的情况下,制作补充起诉书提交给法院;也可以是先撤回原起诉书,在补充侦查后重新制作起诉书。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被告人的真实身份或者犯罪事实与起诉书中叙述的身份或者指控犯罪事实不符的,或者事实、证据没有变化,但罪名、适用法律与起诉书不一致的,可以变更起诉。

  发现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或者罪行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移送起诉或者补充侦查;

  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直接追加、补充起诉。

追加起诉与补充起诉有什么区别?

  追加起诉与补充起诉在刑事诉讼中存在明显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概念定义

  追加起诉:

  是指在已经提起的诉讼中,由于出现新的情况或需要,将新的被告或第三人追加到诉讼中。这通常发生在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或法庭审理期间,发现遗漏的同案犯罪嫌疑人或者罪行,且这些遗漏的犯罪嫌疑人或罪行可以一并起诉和审理时,依法进行的诉讼活动。

  追加起诉侧重于在原有起诉的基础上,增加新的犯罪嫌疑人或罪行,以全面追究犯罪责任。

  补充起诉:

  是指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后,发现遗漏的同案犯或遗漏的罪行时,对原起诉予以补充的诉讼活动。这主要是为了确保所有相关的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都被纳入司法程序,以保证起诉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补充起诉更侧重于对原起诉中遗漏的部分进行补充和完善。

  二、适用范围和原因

  适用范围:

  追加起诉适用于已经提起的诉讼中需要追加被告或第三人的情况。

  补充起诉则适用于漏列被告的情况,即在原起诉中遗漏了部分同案犯或罪行。

  原因:

  追加起诉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出现了新的情况或需要,如新的被告或第三人与原诉讼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补充起诉的原因则是由于漏列了被告,需要对漏列的被告进行补充起诉。

  三、程序要求

  追加起诉:

  需要经过法院的审查和裁定,可能需要重新开庭审理。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可能影响定罪的新事实,可以请求追加起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定期限内(如七日内)答复。

  补充起诉:

  程序上相对简单,通常只需要将漏列的被告追加到诉讼中即可。根据情况,可以不撤回原《起诉书》,制作《补充起诉书》提交给法院;也可以先撤回原《起诉书》,在补充侦查后重新制作《起诉书》。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被告人的真实身份或者犯罪事实与起诉书中叙述的身份或者指控犯罪事实不符的,或者事实、证据没有变化,但罪名、适用法律与起诉书不一致的,可以变更起诉。

  发现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或者罪行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移送起诉或者补充侦查;

  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直接追加、补充起诉。

  以上则是关于“追加起诉与补充起诉”的详细内容,法头条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头条的在线律师。

相关阅读更多>>
  • 非法占用林地罪的立案标准具体有哪些?
    非法占用林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的行为。非法占用林地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仅侵犯了国家的林地管理制度,还破坏了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犯非法占用林地罪的,将依据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关于“非法占用林地罪的立案标准具体有哪些?”的相关...
    时间:2025.07.01
  • 贩卖微信号如何定罪处罚?
    微信是是国内使用人数最多的社交软件,几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微信。微信号中有很多个人的信息资料和隐私,贩卖微信号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不法分子会利用微信的个人信息做违法行为,例如诈骗、网赌等,贩卖微信号是违法的,具体定罪处罚需结合犯罪情节和严重程度。...
    时间:2025.06.09
  • 被告可不可以告原告虚假诉讼罪?
    在司法实践中,诉讼作为解决纠纷的重要途径,其公正性与真实性至关重要。有时会出现一方当事人通过虚构事实、伪造证据等手段提起诉讼,意图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情况,这便涉及虚假诉讼罪的问题。虚假诉讼行为不仅严重扰乱司法秩序,还可能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破坏社会诚信体系。...
    时间:2025.05.29
  • 一审法院判决出现错误怎么办?
    司法实践中,一审法院判决错误可能影响当事人合法权益。为保障公正,法律赋予当事人救济途径,并明确错案追责机制。下面小编将结合现行法律框架,系统阐述一审判决错误的救济方式及错案追责程序,为当事人提供行动指引,同时强化司法人员责任意识,推动审判质量提升。...
    时间:2025.05.24
  •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是指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时,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法提起民事赔偿请求的制度。其赔偿范围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失,而赔偿标准主要依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来定,法头条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
    时间:2025.05.13
  • 什么情况算已经立案了
    在司法程序中,“立案”标志着案件正式进入法律处理流程,是启动诉讼或侦查程序的关键节点。当事人常困惑于立案的判定标准及后续撤案的可能性。下面小编将从立案的法定条件与撤案的适用情形两方面,结合法律规范与程序逻辑,解析司法实践中“立案”的认定规则及撤案的合法路径。...
    时间:2025.05.13
  • 偷录的手机通话录音能够当做证据吗?
    偷录手机通话,在法律上通常被视为一种对他人通信隐私的干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他人的通信隐私。因此,未经对方同意而偷录手机通话,可能构成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关于“偷录的手机通话录音能够当做证据吗?”的相关问...
    时间:2025.05.12
  • 2025年哪些情况需要聘请刑事辩护律师?
    当个人面临刑事指控或调查时,为了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及时聘请刑事辩护律师是十分必要的。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在哪些情况下应当考虑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并引用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依据。...
    时间:2025.05.10
  • 2025年刑事案件中如何界定自首情节?
    在我国刑法中,自首是指犯罪人在犯罪后主动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于有自首情节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这体现了我国刑法鼓励犯罪分子改过自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立法精神。...
    时间:2025.05.04
  • 2025年犯罪嫌疑人沉默权在审讯过程中如何行使?
    犯罪嫌疑人在审讯过程中享有沉默权,即有权拒绝回答侦查人员的提问。这一权利旨在保护个人免受强迫自证其罪的压力,并确保司法程序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明确指出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同时要求办案机关尊重并保障嫌疑人的人权。...
    时间:2025.05.03
遇到法律问题,上法头条在线咨询律师!快速提问,分分钟帮你解答法律咨询!

Copyright © 2025 法头条 厦门大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闽ICP备2021008539号

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400-668-6166 网站地图

法头条
手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