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门
- A~G
- H~L
- M~T
- U~Z
使用劣质食材制作食品会受到什么处罚?
使用劣质食材制作食品会受到什么处罚?
使用劣质食材制作食品,将受到严厉的处罚。具体的处罚措施及相关的法律条款如下:
一、处罚措施
1.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
2.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执法部门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3.罚款: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
4.吊销许可证:
情节严重的,将吊销许可证。
5.行政拘留:
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6.民事赔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二、案例分析
以某私房菜馆为例,该菜馆将回收菜再次端上餐桌,严重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禁止性规定。当地食品药品监管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并将该私房菜馆查封。根据具体的违法情节,该菜馆受到了严厉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条:
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使用臭鸡蛋制作蛋糕可以要求赔偿吗?
使用臭鸡蛋制作蛋糕可以要求赔偿,并且相关的法律条款为消费者提供了明确的维权依据。
一、可以要求赔偿
如果商家使用臭鸡蛋制作蛋糕并销售给消费者,这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进行赔偿,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详细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赔偿要求与维权途径
赔偿要求:
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退货,并赔偿因购买臭鸡蛋蛋糕而遭受的损失,包括购买蛋糕的费用、因食用蛋糕导致的健康损害等。
除要求赔偿损失外,消费者还可以要求商家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如果增加的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则按照一千元进行赔偿。
维权途径:
消费者应首先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购物凭证、蛋糕照片、就医记录等,以便在索赔时提供证明。
消费者可以先与商家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如果商家拒绝赔偿或协商无果,消费者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对蛋糕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依法维权。
如果上述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消费者还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以上则是关于“食品安全处理”的详细内容,法头条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头条的在线律师。
-
近日,甘肃天水一幼儿园有幼儿出现血铅异常,已有19名患儿跨省医治,目前警方已对涉事幼儿园负责人立案侦查。此次事件为涉事幼儿园违规使用添加剂,导致多名幼儿园儿童出现便出现恶心、腹泻、腿疼、肚子痛等症状。对此涉事幼儿园应当承担哪些责任?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甘肃幼儿园血铅异常事件法律剖析。...时间:2025.07.04
-
2025年6月30日晚,四川自贡荣县某小区门口发生一起醉酒男子闹事事件:58岁的曹某某因不满摊主提醒其“轻拍西瓜”,竟将千余斤西瓜砸毁,并殴打劝阻亲友、辱骂民警,最终被刑事拘留。法头条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寻衅滋事罪”的相关问题。...时间:2025.07.04
-
2025年2月,北京48岁男子徐田因交通事故身亡,其生前与同性伴侣薛冲的姐姐薛丽“假结婚”骗取拆迁补助的争议引发社会关注。徐田母亲起诉薛丽婚姻无效,薛丽则以“法定继承纠纷”反诉,案件核心直指“假结婚”行为的法律定性。这场涉及婚姻效力、财产继承与公共利益的博弈,不仅考验着司法机关对法律条文的解释能力,更折射出...时间:2025.07.04
-
2025年7月3日,四川某地发生一起引发社会关注的公共事件:一名外卖骑手正常行驶时,因孩童突然冲出马路紧急刹车,虽未发生碰撞,但家长仍以“孩子受惊摔倒”为由强行索赔。现场目击者拍摄的视频显示,一名黑衣男子挺身而出,以“调监控、走法律程序”等强硬态度制止讹诈行为,最终迫使家长收场。该事件经网络传播后,公众对“...时间:2025.07.04
-
2025年7月2日,天津种画岛艺术培训学校被曝长期体罚员工,要求员工在校区或商场楼道内“狗爬”50余圈,甚至逼迫签订高额违约金保证书。前员工透露,公司以“责任心”“团队荣誉”为名,将体罚包装成“狼性管理”,导致多名员工身心受损。事件引发公众对“职场人格权保护”“企业违法成本”等法律问题的关注。法头条小编整理了...时间:2025.07.03
-
2025年6月30日晚,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南区体育场发生一起冲突事件:一名学生在校内跑步时被校外儿童踢飞的足球击中头部,与家长发生争执后遭暴力对待。事件经网络传播后,引发公众对“大学校园是否应向社会开放”的激烈争议。支持者认为开放是大学的社会责任,反对者则担忧安全隐患。校方回应称“目前仍可正常预约进校”,...时间:2025.07.03
-
上海交大学生被校外人士殴打属于恶劣事件。暴力行为严重侵犯了受害者的人身安全和尊严,给受害者带来了身体和心理上的双重伤害。不管是从法律还是社会道德的角度来看,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尤其当这种行为发生在校园内,针对无辜的学生时,其恶劣性更加显著。关于“上海交大学生被校外人士殴打事件中施暴者可能...时间:2025.07.02
-
最近因打赏女主播和结婚急需用钱,陶某竟在半年内先后5次盗走其所在公司价值40.5万余元的191瓶各类茅台酒。后陶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后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那么此次案件中为打赏女主播偷茅台会受到什么处罚?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解读法律层面的处罚规定。...时间:2025.07.02
-
2025年6月30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为套取商业计划多次下药”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李某为获取同事小王的工作计划,三次在其饮品中投放含氯硝西泮、赛拉嗪的“真话水”,导致小王出现头晕、意识模糊等症状,经检测其尿液及头发中均检出管制药物成分。法院以欺骗他人吸毒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时间:2025.07.02
-
2025年6月3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爱庆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缓。法头条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时间:2025.07.02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