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门
- A~G
- H~L
- M~T
- U~Z
物业服务人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如何维权?
物业服务人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如何维权?
如果物业服务人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维权:
与物业服务人进行协商,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并赔偿损失;如果协商无果,业主可以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同时,业主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服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在维权过程中,业主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物业服务合同、违约证据等,以便在必要时使用。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
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
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业主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业主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要仔细审查物业服务人的资质和信誉,确保其具备提供物业服务的能力和信誉;
2,要明确物业服务的内容和标准,以及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支付方式;
3,要注意合同中关于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等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4,要仔细阅读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了解在违约情况下自己的权益如何得到保障。
以上是关于“物业服务人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如何维权?”的详细内容,法头条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头条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