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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双权律师

厦门房产税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5.05.12 17:17:35
房产税征收是指国家以房产作为课税对象,依据房产价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使用人征收的一种税。房产税征收的主要对象是房产,即用于生产、经营及居住等各类房屋。具体来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但不包括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水塔、围墙、室外游泳池等。关于“厦门房产税征收标准是怎样的?”的相关问题,法头条法务整理了相关资料,听听法头条法务给出了哪些意见吧。

厦门房产税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厦门房产税征收标准简单概述如下:

  一、计税依据

  从价计征: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具体减除幅度由厦门市政府规定),适用于经营自用的房产。

  从租计征:房产租金收入,适用于出租的房产。

  二、税率

  从价计征税率:1.2%。

  从租计征税率:一般为12%,但对于个人出租住房,税率有所优惠,具体为4%;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也按照4%的税率征收。

  三、计算公式

  从价计征应纳税额 = 应税房产原值 × (1 - 扣除比例) × 年税率1.2%。

  从租计征应纳税额 = 租金收入 × 税率。

  四、其他规定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水塔、围墙、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屋,不征收房产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房产税是每年都要缴纳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因而,房产税是需要每年缴纳的。但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就有各城市、地区的征税时间并不一致的说法。但是房产税每年都要加这个规定却是统一的!所以房产税是每年交,可以一年分2次交,5月交上半年的税、10月交下半年的税,也可以5月的时候一次交清。

  以上是关于“厦门房产税征收标准是怎样的?”的详细内容,法头条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头条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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