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门
- A~G
- H~L
- M~T
- U~Z
2024年想象竞合犯和吸收犯的区别是什么?
2024年想象竞合犯和吸收犯的区别是什么?
在2024年,想象竞合犯与吸收犯在刑法领域仍保持着显著的区别,这些区别主要体现在罪名触犯的性质、行为间的关系以及处断原则上。以下是对两者区别的详细分析:
一、罪名触犯的性质
想象竞合犯:
想象竞合犯是一个行为触犯多个罪名。具体来说,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但这个行为在客观上同时触犯了数个罪名。这些罪名之间无法全面评价该行为,即各犯罪构成之间应无重合之关系。
吸收犯:
吸收犯则是指行为人实施了数个具有吸收关系的犯罪行为,其中一个犯罪行为(吸收行为)吸收了其他犯罪行为(被吸收行为),导致被吸收行为不再被独立评价。这些犯罪行为通常触犯的是相同的罪名,即罪质相同的犯罪。
二、行为间的关系
想象竞合犯:
想象竞合犯中只存在一个犯罪行为,这个行为同时触犯了多个罪名。因此,这里不存在数个行为之间的关系问题,而是单个行为与多个罪名之间的关系。
吸收犯:
吸收犯中行为人实施了数个行为,这些行为之间存在吸收关系。具体来说,吸收行为会吸收被吸收行为的法律效果,使被吸收行为不再被单独评价。这种吸收关系是罪的吸收,而非仅仅是刑的吸收。
三、处断原则
想象竞合犯:
对于想象竞合犯,我国刑法理论界通常主张“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即,在行为人触犯的多个罪名中,选择法定刑较重的罪名进行定罪量刑,而不实行数罪并罚。
吸收犯:
对于吸收犯,处断原则则是仅以吸收之罪论处,对被吸收之罪置之不论。这意味着,在存在吸收关系的情况下,只有吸收行为会被评价并受到相应的刑罚,而被吸收行为则不再被单独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什么是吸收犯?
吸收犯,是指事实上存在两个以上不同的犯罪行为,其中一个犯罪行为吸收其他犯罪行为,仅成立吸收的犯罪行为一个罪名的犯罪形态。这种吸收关系通常是因为这些行为属于实施某一种犯罪的同一过程,相互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前行为可能是后行为发展的必经阶段,后行为可能是前行为发展的自然结果。
吸收犯的主要特点包括:
数个犯罪行为的存在:吸收犯的前提是行为人实施了数个犯罪行为,这些行为在刑法上各自具有独立的意义,可以分别构成不同的犯罪。
吸收关系的存在:在数个犯罪行为中,其中一个犯罪行为(吸收行为)吸收了其他犯罪行为(被吸收行为),使得被吸收行为失去独立存在的意义。这种吸收关系是基于行为之间的内在联系和逻辑顺序。
一罪处罚:由于吸收关系的存在,对于吸收犯只能按照吸收的那个犯罪行为定罪处罚,对被吸收的行为不再予以论罪。这体现了刑法中的禁止重复评价原则。
吸收犯在我国刑法理论中一般具有以下几种形式:
重行为吸收轻行为:这里的重轻是根据行为的性质确定的,主要是指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大小。例如,一个人先非法制造枪支,后又将其所制造的枪支私藏起来,就应以非法制造枪支来论罪,而将私藏枪支的行为予以吸收。
主行为吸收从行为:这里的主从是根据行为的作用区分的,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或次要作用的是从行为,其余是主行为。例如,甲先教唆乙去杀人,后又提供杀人工具,此时应以教唆杀人为主行为,提供杀人工具为从行为。
实行行为吸收非实行行为:这里的实行行为与非实行行为是根据刑法的规定划分的。实行行为是由刑法分则加以规定的行为,而非实行行为则是刑法总则加以规定的,如预备行为、教唆行为与帮助行为等。例如,犯罪分子为杀人进行预备活动,然后将被害人杀死,在此情况下,杀人的实行行为吸收杀人的预备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以上则是关于“想象竞合犯和吸收犯”的详细内容,法头条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头条的在线律师。
-
查询个人征信记录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信息主体有权通过官方正规渠道了解自身的信用状况。目前,个人可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合作商业银行的手机银行或网银、银联云闪付等线上平台进行免费查询。同时,也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柜台或指定的自助查询机获取信用报告。...时间:2026.07.14
-
缓刑案件罚金以判决后缴纳为法定标准,庭前预缴仅为司法酌定方式。罚金高低取决于案件犯罪情节,和缓刑适用没有直接关联。当事人要分清法定流程与实践操作的区别,依据法律规定配合司法程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间:2026.07.13
-
很多服刑人员家属或者服刑人员本人都会担心,被判处罚金却没有能力缴纳,不知道后续该怎么处理,也不确定会不会影响减刑申请。本文针对这两个问题,结合现行有效的司法规则进行明确解答,理清没钱交罚金的处理方式,说明对减刑的具体影响,帮助相关人员理清法律规则,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间:2026.07.13
-
在刑事司法实践中,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是影响量刑的重要酌定或法定情节。良好的认罪态度,特别是构成“坦白”或“自首”的情形,依法可以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而拒不认罪、抗拒侦查等行为,虽不直接加重刑罚,但会导致失去从宽处理的机会,且在特定情况下可能因缺乏悔罪表现而不适用缓刑。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是将认罪态度与...时间:2026.07.13
-
行政拘留并不等同于刑事处罚,因此不会在个人的犯罪记录中留下痕迹。但要注意的是,虽然行政拘留不构成犯罪记录,它仍然会在公安系统内部有一定的记录形式存在,并可能影响到某些特定背景审查的结果。...时间:2026.07.13
-
很多人容易混淆刑事侦查中的指认笔录和辨认笔录,两类笔录都是刑事案件常见的取证文书,外观形式较为相似,但法律属性取证流程和证据效力完全不同。很多人不清楚二者的核心差异,下面小编结合刑事诉讼相关法规,详细拆解两类笔录的区别与合规依据。...时间:2026.07.12
-
很多人在办理无犯罪证明时都存在认知误区,不清楚办理是否需要本人到场,多数人误以为该业务必须本人亲自办理。不少人因异地工作出行不便,无法亲自前往办理,却不了解合法代办的适用条件和办理规范。下面小编结合公安查询管理法规,为大家详细解答。...时间:2026.07.12
-
针对强奸未遂案件中的受害者,除了依法惩治犯罪分子外,还需要提供心理支持与援助措施,帮助受害者恢复心理健康。此类支持不仅体现了对个人权利的尊重,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时间:2026.07.12
-
判刑一年缓刑二年意味着法院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但给予二年考验期暂不收监,期满无违规则不再执行原判刑罚。判刑一年半可以减刑,只要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不少于九个月即可。判刑一年会留下刑事案底,对小孩报考公检法司、涉密等特殊岗位的公务员政审产生直接的负面影响。...时间:2026.07.11
-
为他人破解无人机禁飞限高程序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构成刑事犯罪。无人机禁飞限高程序属于安全防护系统,擅自破解并提供技术支持或服务的行为违反国家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航空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和民事责任。...时间:2026.07.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