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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朝阳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2026最新)

发布时间:2026-07-16

效力级别:修改、废止的决定

颁布单位: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5年08月08日

施行日期:2025年08月08日

有效性:有效

平台更新:2026年07月16日

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朝阳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5年6月25日朝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2025年7月25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


朝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废止《朝阳市水资源管理条例》(2018年10月25日朝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8年11月28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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