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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主要保什么?
交强险主要保什么?
交强险的保障对象为交通事故中的“第三者”(即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其赔偿范围与限额由《条例》与《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公告》明确规定:
【责任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涵盖丧葬费、死亡补偿费、残疾赔偿金等);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覆盖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等);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2万元(仅限第三方财产直接损失)。
若事故为无责任方,赔偿限额调整为死亡伤残1.8万元、医疗费用1800元、财产损失100元。
【赔偿原则】
交强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车主在事故中是否有责任,保险公司均需在限额内赔偿受害人损失。但若事故损失超出限额,或存在《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故意制造事故”“醉酒驾驶”等免责情形,超出部分或免责范围内的损失由车主自行承担。
【与商业险的衔接】
交强险优先赔偿后,若受害人损失仍未足额弥补,可由车主投保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如有)继续赔偿。商业险的赔偿范围与限额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不具有强制性。
交强险不买会怎么样?
根据《条例》第二条与第三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必须依法投保交强险,否则将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 行政处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并处以应缴纳保险费2倍的罚款。例如,若某车型交强险基础保费为950元,车主未投保将面临1900元罚款。处罚决定作出后,车主需补办交强险并缴纳罚款后,方可取回车辆。
2. 事故赔偿风险: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需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自行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再按事故责任比例分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未投保交强险的行为被视为对法定义务的违反,车主不得以“无责任”为由主张免除交强险限额内的赔偿责任。
3. 车辆年检与上路限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无法通过安全技术检验,且不得上路行驶。若车主强行上路,除罚款外,还可能被暂扣驾驶证或车辆,直至完成投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