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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山西省司法鉴定条例》和《山西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决定(2026推荐)

发布时间:2026-11-03

效力级别:修改、废止的决定

颁布单位: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1年11月25日

施行日期:2021年11月26日

有效性:有效

平台更新:2026年11月03日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山西省司法鉴定条例》和

《山西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1年11月25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2002年12月2日第九届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山西省司法鉴定条例》、2007年12月20日第十届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山西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自2021年11月26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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