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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决定(2026全文)

发布时间:2026-07-19

效力级别:修改、废止的决定

颁布单位: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4年12月13日

施行日期:2024年12月13日

有效性:有效

平台更新:2026年07月19日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安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决定


(2024年10月31日安庆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24年11月22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


安庆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对《安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如下修改:

删除第三十八条。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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