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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江苏省音像市场管理条例》等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2026有效)

发布时间:2026-01-20

效力级别:修改、废止的决定

颁布单位: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1年09月29日

施行日期:2021年09月29日

有效性:有效

平台更新:2026年01月20日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江苏省音像市场管理条例》等

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2021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废止《江苏省音像市场管理条例》《江苏省书报刊市场管理条例》《江苏省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条例》《江苏省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条例》《江苏省城乡集市贸易管理条例》《江苏省人才流动管理暂行条例》《江苏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办法》《江苏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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