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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户死后宅基地和土地归谁?
五保户死后宅基地和土地归谁?
五保户去世后,宅基地和承包地的归属需分情况讨论。
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村民仅享有使用权,因此宅基地本身不能继承,但地上房屋作为个人合法财产可依法继承。
根据“地随房走”原则,继承人继承房屋后,可继续使用房屋所占宅基地直至房屋自然灭失。
五保户与集体签订了扶养协议,约定由集体承担其生养死葬义务并享有遗产,则房屋归集体所有,宅基地随之收回;无协议且存在法定继承人,继承人需在偿还“五保”费用后继承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无人继承,房屋归集体所有,宅基地由集体收回重新分配。
承包地方面,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五保户去世后,户内仍有其他家庭成员,承包地由剩余成员继续承包;整户消亡,承包地由发包方收回。
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四荒地”,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并继承应得收益。
老人无儿无女侄子有继承权吗?
根据《民法典》,侄子通常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但在特定条件下可获得继承权。
法定继承顺序中,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侄子若想继承遗产,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五保户立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明确指定侄子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五保户与侄子签订协议,约定由侄子负责其生活照料和后事处理,去世后遗产归侄子所有,该协议合法有效时侄子可依约继承。
2. 侄子对五保户尽了较多扶养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11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分给适当遗产。侄子长期照顾五保户生活、支付医疗费用,即使无协议或遗嘱,也可主张分得部分遗产。
需注意的是,五保户与集体签订了扶养协议,约定集体承担扶养义务并享有遗产,则侄子无权继承。
此外,五保户有遗嘱将遗产赠与侄子,但遗嘱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处分集体土地所有权),则该部分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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