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门
- A~G
- H~L
- M~T
- U~Z
安全保障义务民法典规定
安全保障义务民法典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明确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等经营场所或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及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需承担安全保障义务。义务主体包括营利性场所(如餐厅、商场)和非营利性场所(如公共广场),但标准不同:营利性场所因专业性和风险性需履行更高义务,非营利性场所仅需基本警示和风险控制。该义务衍生于诚信原则,旨在保护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免受侵害。
安全保障义务涵盖预防、控制和救助三方面:预防义务要求确保设施无缺陷、设置清晰警示标识;控制义务需及时消除危险(如清洁湿滑地面);救助义务指对紧急情况提供合理帮助。履行标准需结合危险程度、义务主体控制能力及社会一般认知。例如,高危险区域(如楼梯、出入口)需更严格措施,包括安装防滑设备、定期维护设施。义务限度以“合理范围”为界,避免责任无限扩大。
该义务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被侵权人需证明义务主体未尽合理保障义务。若义务主体已履行标准措施(如设置警示牌、铺设防滑垫),可免除责任。因第三人行为导致损害时,由第三人担责;义务主体仅对未尽保障部分承担补充责任,并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未成年人或特殊群体受保护标准更高,义务主体需针对性加强预防。
在店门口摔骨折了谁的责任?
商家作为经营场所管理者,负有民法典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若摔伤发生在商家管理范围内(如店铺门口台阶或通道),需评估商家是否履行义务:包括地面防滑处理、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及时清除积水积雪等。如果雨雪天气未铺防滑垫或未设提示牌,视为未尽义务,商家需承担侵权责任。
若摔倒系因第三人行为(如推搡、碰撞)导致,第三人需承担主要责任。若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未及时制止冲突),需承担补充责任。
若受害人存在疏忽(如未注意警示标识、穿高跟鞋在湿滑地面行走),可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商家可免责的情形包括:已尽合理义务(如定期清洁、设置醒目警示),或损害纯由被侵权人自身原因(如奔跑、醉酒)导致。举证责任由被侵权人承担,需提供现场照片、监控录像等证明商家管理缺失;商家则需提交维护记录、警示标识照片等反证。极端天气(如冻雨)虽增加风险,但商家未升级防护措施仍可能担责。
-
本文旨在探讨医院误诊导致患者损害时赔偿责任的界定问题。通过分析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在医疗事故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所需承担的责任范围及赔偿标准。...时间:2025.05.12
-
医疗损害赔偿责任适用何种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以及过错推定原则。医疗损害是指造成损害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疗损害侵害的客体是患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医疗损害赔偿包括患者作为弱势群体一方受到侵害的情形,而不包括因为医方的权利受到损害而引起的纠纷。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各种医疗行为过程...时间:2024.12.16
-
损害赔偿责任主要是赔偿受害者的损失,具体金额根据实际损失来定。而侵权责任范围更广,包括损害赔偿、制止侵权、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认定侵权责任需要满足四个要素:过错、违法行为、损害事实以及它们之间的因果关系。关于“2024年损害赔偿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在哪”的问题,下面法头条法务为您进行详细解答。...时间:2024.10.29
-
共同犯罪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是指在共同犯罪行为导致受害人财产或人身权益受损时,各共同犯罪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这种责任的分担,遵循“根据各自过错程度和实际造成的损害结果”原则进行。...时间:2024.03.09
-
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是医疗机构承担的替代过错赔偿责任。接下来法头条将在本文将为您介绍“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是什么责任?”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时间:2023.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