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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双权律师

土地流转后的使用权变更程序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4.22 17:13:52
土地流转是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的行为。本文将详细阐述土地流转后的使用权变更程序,包括权利主体的确定、合同签订、登记备案、权益保障等关键环节,旨在为相关当事人提供清晰的法律指引。

土地流转后的使用权变更程序是什么?

1. 权利主体的确定:土地流转后使用权变更的第一步是明确参与流转的双方主体。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流转的出让方应为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或集体,受让方可以是其他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或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

2. 签订流转合同:流转双方需签订书面的土地流转合同,明确约定土地的四至范围、面积、用途、流转期限、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有偿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定,流转合同一式三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报发包方备案一份。

3. 登记备案:流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将流转情况报发包方(即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备案,并按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需提交流转合同、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等相关材料,经审核无误后,由登记机关换发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确认受让方对流转土地的使用权。

4. 权益保障:土地流转后,受让方享有在流转期限内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利,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土地,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出让方则有权获得流转收益,并有权监督受让方履行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流转,不得非法干预承包方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3.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违反土地流转程序应承担哪些民事责任?

违反土地流转程序的行为,主要涉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违背,可能引发的民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合同无效或可撤销:根据《民法典》第143条和第153条的规定,如果土地流转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情形,可能导致流转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双方应当恢复原状、返还财产,并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因违反土地流转程序导致对方当事人遭受损失,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的规定,违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如租金、预期收益等)以及合理的间接损失(如因纠纷产生的诉讼费用、鉴定费用等)。

3. 支付违约金或定金罚则:在土地流转合同中,双方通常会约定违约责任条款。若一方违反土地流转程序,构成合同违约,根据《民法典》第577条的规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罚则。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不一致时,守约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调整。

4. 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连带影响:虽然不属于民事责任范畴,但值得注意的是,违反土地流转程序还可能触发行政责任(如罚款、吊销相关许可证等)甚至刑事责任(如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这些责任的承担可能进一步影响到违法行为人在民事关系中的权益,如影响其偿债能力,甚至导致其财产被查封、扣押或拍卖以清偿债务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143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第153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 第四十一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违反土地流转程序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后果处理、损害赔偿责任、支付违约金或定金罚则等。具体的法律责任需要根据违法行为的具体内容、情节严重程度以及造成的实际损害,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具体判断。同时,违法行为人还可能面临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的追究。

土地流转后的使用权变更程序涉及权利主体的确定、合同签订、登记备案以及权益保障等多个环节,各环节均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流转行为合法、有效。作为土地流转的参与者,无论是出让方还是受让方,都应当充分了解并遵循上述程序,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推动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与合理利用。在实际操作中,如有复杂法律问题或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精准的法律指导与服务。

温馨提示:以上是法头条法务对“土地流转后的使用权变更程序是什么”问题的解答,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帮助,请到法头条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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