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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废止《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和《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2026有效)

发布时间:2026-10-26

效力级别:修改、废止的决定

颁布单位: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公布日期:2021年06月16日

施行日期:2021年05月27日

有效性:有效

平台更新:2026年10月26日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废止《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和《阜新蒙古族

自治县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1年1月9日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废止《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和《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土地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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