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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回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废止《门源回族自治县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2026完整版)

发布时间:2026-09-23

效力级别:修改、废止的决定

颁布单位: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公布日期:2025年05月08日

施行日期:2025年05月08日

有效性:有效

平台更新:2026年09月23日

门源回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关于废止《门源回族自治县城镇 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5年2月20日门源回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25年3月27日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


经门源回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门源回族自治县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报请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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