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身边的法律顾问
服务热线:400-668-6166
手机站

扫描二维码

进入手机站

2026最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军官制度改革期间暂时调整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6-09-18

效力级别: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部分)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1900年01月01日

施行日期:2017年01月01日

有效性:有效

平台更新:2026年09月18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军官

制度改革期间暂时调整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的

决定


(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按照党中央批准的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总体方案,为加快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构建科学规范的军官制度体系,适应现代军队建设和作战要求,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军官制度改革期间,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中军官职务等级、军衔、职务任免、教育培训、待遇保障、退役安置有关规定。具体办法和试行范围,由中央军事委员会组织制定和予以明确。改革措施成熟后,及时修改完善有关法律。

本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点击加载全部内容
相关阅读更多>>
遇到法律问题,上法头条在线咨询律师!快速提问,分分钟帮你解答法律咨询!

Copyright © 2026 法头条 厦门大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闽ICP备2021008539号

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400-668-6166 网站地图

法头条
手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