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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大同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2026有效)

发布时间:2026-09-01

效力级别:修改、废止的决定

颁布单位: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5年04月02日

施行日期:2025年04月02日

有效性:有效

平台更新:2026年09月01日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大同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4年12月24日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2025年3月26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


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废止2006年1月19日由大同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大同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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