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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贵州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条例》《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的决定(2026更新)

发布时间:2026-08-17

效力级别:修改、废止的决定

颁布单位: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5年08月01日

施行日期:2025年08月01日

有效性:有效

平台更新:2026年08月17日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贵州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条例》 《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的决定


(2025年8月1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废止下列两件地方性法规:

一、废止《贵州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条例》(2015年9月25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二、废止《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2012年11月29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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