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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昆明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的决定(2026更新)

发布时间:2026-06-23

效力级别:修改、废止的决定

颁布单位: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5年02月14日

施行日期:2025年02月14日

有效性:有效

平台更新:2026年06月23日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昆明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的 决定


(2024年12月31日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对《昆明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作如下修改:

将第二十二条修改为:“鼓励、引导民营经济组织加强内部管理,防范经营风险,提升依法依规经营管理水平。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培育守法、诚信、廉洁的经营文化。”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昆明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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