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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满洲里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条例》的决定(2026最新)

发布时间:2026-06-04

效力级别:修改、废止的决定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4年11月28日

施行日期:2024年11月28日

有效性:有效

平台更新:2026年06月04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满洲里边境经济合作区 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4年11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废止2001年8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10年9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正的《满洲里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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