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身边的法律顾问
服务热线:400-668-6166
手机站

扫描二维码

进入手机站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领导干部、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条例》的决定(2026完整版)

发布时间:2026-05-02

效力级别:修改、废止的决定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4年03月28日

施行日期:2024年03月28日

有效性:有效

平台更新:2026年05月02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领导干部、

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

审计条例》的决定

(2024年3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鉴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领导干部、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已作出新的全面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领导干部、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点击加载全部内容
相关阅读更多>>
遇到法律问题,上法头条在线咨询律师!快速提问,分分钟帮你解答法律咨询!

Copyright © 2026 法头条 厦门大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闽ICP备2021008539号

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400-668-6166 网站地图

法头条
手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