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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南京市内秦淮河管理条例》的决定(2026全文)

发布时间:2026-04-17

效力级别:修改、废止的决定

颁布单位: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4年04月07日

施行日期:2024年04月07日

有效性:有效

平台更新:2026年04月17日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废止《南京市内秦淮河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4年2月29日南京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2024年3月27日江苏省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八次会议批准)

南京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废止《南京市内秦淮河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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