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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福州市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办法》的决定(2026更新)

发布时间:2026-04-12

效力级别:修改、废止的决定

颁布单位: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1年06月07日

施行日期:2021年06月07日

有效性:有效

平台更新:2026年04月12日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福州市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办法》的决定

(2021年4月29日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2021年5月27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


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废止《福州市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办法》(1993年7月27日福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3年9月24日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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