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身边的法律顾问
服务热线:400-668-6166
手机站

扫描二维码

进入手机站

2026最新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济南市发展散装水泥管理规定》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6-04-10

效力级别:修改、废止的决定

颁布单位: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5年03月24日

施行日期:2025年03月24日

有效性:有效

平台更新:2026年04月10日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济南市发展散装水泥管理 规定》的决定


(2025年2月28日济南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2025年3月20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


济南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废止《济南市发展散装水泥管理规定》(1998年11月19日济南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99年8月22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0年10月27日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并经2010年11月25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的《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济南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等二十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点击加载全部内容
相关阅读更多>>
遇到法律问题,上法头条在线咨询律师!快速提问,分分钟帮你解答法律咨询!

Copyright © 2026 法头条 厦门大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闽ICP备2021008539号

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400-668-6166 网站地图

法头条
手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