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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大同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的决定(2026全文)

发布时间:2026-01-26

效力级别:修改、废止的决定

颁布单位: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1年08月02日

施行日期:2021年08月02日

有效性:有效

平台更新:2026年01月26日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大同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1年4月28日大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2021年7月29日山西省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


大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废止2008年4月25日由大同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大同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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