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身边的法律顾问
服务热线:400-668-6166
手机站

扫描二维码

进入手机站

2026最新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呼和浩特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6-01-15

效力级别:修改、废止的决定

颁布单位: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年03月11日

施行日期:2020年03月11日

有效性:有效

平台更新:2026年01月15日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呼和浩特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的决定

(2019年11月1日呼和浩特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呼和浩特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废止2005年12月23日呼和浩特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06年4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呼和浩特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点击加载全部内容
相关阅读更多>>
免费咨询在线律师
遇到法律问题,上法头条在线咨询律师!快速提问,分分钟帮你解答法律咨询!

Copyright © 2026 法头条 厦门大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闽ICP备2021008539号

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400-668-6166 网站地图

法头条
手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