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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称领到过期8月的注射药品该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5.07.15 10:59:42
医疗安全是民生底线,药品质量更是其中的关键环节。然而,近年来医疗机构因药品管理疏漏导致患者领到过期药品的事件屡见不鲜。这些行为暴露了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的漏洞,更引发公众对用药安全的担忧。下面小编将从患者应对措施和医院赔偿规则两方面展开分析,帮助公众在遭遇此类事件时依法维权。

患者称领到过期8月的注射药品该怎么处理?

  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使用过期药品属于违法行为,监管部门将依法对其立案处罚。

  当事人需要封存药品并保留证据,包括药品包装、标签、剩余药液及医疗记录,同时记录发放时间、科室及医护人员信息。

  立即停止使用并更换合格药品,避免因误用导致健康损害。若已使用,需立即就医检查并保留诊断报告。

  向医疗机构及监管部门投诉,要求医院出具书面说明并启动内部调查,同时向当地卫健委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等。根据司法实践,若医院存在故意隐瞒药品过期行为,患者还可主张惩罚性赔偿。

医院注射过期药品该怎么赔偿?

  依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销售劣药的,将面临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货值金额1-3倍)及吊销许可证等处罚。

  患者可依据《民法典》要求医院赔偿实际损失,包括: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因治疗产生的费用;误工费、营养费等因健康受损导致的经济减损;若药品过期引发恐慌、焦虑等心理问题,可主张精神抚慰金。

  在医疗纠纷中,医院需自证药品发放流程合规。若无法证明已尽到审核义务(如双人核对、有效期警示系统),将承担不利后果。

  若医院明知药品过期仍使用,且造成患者重伤或死亡,相关责任人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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