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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力宏律师

男子自称考古人却直播带货,贩卖出土文物犯法吗?

发布时间:2025.07.02 10:44:37
文物作为历史文明的载体,承载着民族记忆与文化价值。近来,网络直播中出现“考古人”身份的主播公开贩卖出土文物的现象,引发社会对文物保护与法律边界的关注。下面小编将从法律视角出发,结合现行《文物保护法》《刑法》及司法解释,系统解析“自称考古人贩卖文物”的合法性问题及倒卖文物罪的量刑标准,旨在厘清法律框架,强化公众对文物保护的认知。

男子自称考古人却直播带货,贩卖出土文物犯法吗?

  犯法。自称考古人贩卖出土文物的行为涉嫌多重违法。

  《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这一原则具有绝对性,无论文物是否已被发掘,其所有权均不属个人或集体。因此,任何以“考古人”身份宣称对出土文物拥有处置权的行为,均违反法律对文物所有权的强制性规定。

  国家对文物经营实行严格的准入管理。依据《文物保护法》第五十一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买卖出土文物,除非该文物已通过合法程序取得所有权并完成文物行政部门的登记备案。即使行为人具备考古资质,其在工作中接触的文物仍属国家所有,擅自交易即构成违法。

  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倒卖文物罪的成立需满足三个要件: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倒卖”包括出售、收购、运输、储存等行为。若直播带货中的文物属于国家禁止买卖的范畴(如未经鉴定的出土文物),且交易金额或文物等级达到法定标准(如三级文物或交易额超五万元),即构成犯罪。

  若行为人虚构考古身份进行文物交易,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的招摇撞骗罪。即使未实际骗取财物,其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已破坏社会管理秩序,可单独构成犯罪。

倒卖文物的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文物等级倒卖三级文物的。三级文物是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一般文物,其交易直接破坏国家对文物的保护秩序;交易金额单次或累计交易金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金额标准反映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五万元以上的交易额被视为对文物市场秩序的实质性破坏;其他情节如多次倒卖三级以下文物、为倒卖文物伪造鉴定文件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倒卖二级以上文物的。二级文物为珍贵文物,其流失将造成国家文化遗产的重大损失;倒卖三级文物五件以上,或交易金额超过二十五万元的。数量与金额的双重标准体现犯罪行为的规模化与危害性升级;特殊情形如导致文物损毁无法修复、通过倒卖文物获取巨额非法利益等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实施倒卖文物行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的量刑标准处罚。例如,某拍卖公司未经许可组织出土文物拍卖,若交易额达三十万元且涉及二级文物,其法定代表人及业务主管可能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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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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