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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2025一览表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2025一览表
根据现行税收政策,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核心标准如下: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父母可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扣除主体为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扣除时间自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年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止。
纳税人需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信息,并留存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备查。
3岁以下婴幼儿护理费用专项扣除父母双方都有吗?
关于父母双方是否均可享受扣除的问题,需结合政策规定分情况讨论:
扣除方式的选择权
父母双方可协商确定扣除方式,既可选择由一方全额扣除(每月2000元),也可选择双方各按50%扣除(每月各1000元)。
选择权在纳税人,但需保持年度内扣除方式一致。
扣除资格的独立性
扣除资格不因婚姻状况或抚养权归属而受限。
即使父母离婚或分居,只要承担子女照护责任,均可依据协商结果或法院判决享受扣除。
重复扣除的限制
同一婴幼儿同一月份的扣除总额不得超过2000元,父母双方不得重复申报超额扣除。
非监护人无扣除权
父母均未承担监护责任(如子女由祖父母照护),则父母双方均无扣除资格,实际照护人可协商是否由其他法定监护人申报。
政策目的的导向性
扣除政策旨在减轻家庭育儿负担,而非直接补贴个人,因此扣除资格与实际照护责任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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