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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合同义务

更新时间:2026-10-10

缔约过失责任的四种情形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所应承担的先合同义务,导致对方信赖利益受损时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的四种情形,包括恶意磋商、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以及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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