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身边的法律顾问
服务热线:400-668-6166
手机站

扫描二维码

进入手机站

业主决定

更新时间:2026-07-23

小区公共收益该归谁所有

物业私自涨价,业主有权拒绝,法律明确要求调价必须经过业主共同决定程序。维权途径包括向住建部门投诉、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和提起诉讼。小区公共收益依法归全体业主共有,包括电梯广告费、地面停车费、快递柜进场费等,物业公司不得侵占。
遇到法律问题,上法头条在线咨询律师!快速提问,分分钟帮你解答法律咨询!

Copyright © 2026 法头条 厦门大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闽ICP备2021008539号

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400-668-6166 网站地图

法头条
手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