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国梁, 2011年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广东财大)法学院法学专业,2010年大学期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江门市人民检察院、江门市监察委员会十年任职(江门地区两级检察院和监察委双线工作经历),还曾有过省纪委、省检察院、江门市扫黑除恶办等挂职履历,主办江门地区具有影响力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参与省纪委主导的某地级市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专案、某地区政法委书记专案以及江门市厅处级干部的重大职务犯罪案件,辞去公职后到江门地区超千名教师的著名民办学校教育集团任职高管。 2024年9月开始在广东格士律师事务所(广州天河)做独立律师,刑事辩护扫地僧,擅长疑难复杂、刑行民交叉、经济类、走私类和企业职务类等刑事辩护,执业首个年度营收过百万,办理刑事案件均取得最佳的辩护效果(不予起诉、取保候审、缓刑、轻判)。另外,在民商事纠纷中颇有建树,擅长于运用各种资源寻找关键证据,反败为胜,并帮助过多名企业高管设计维权,取得超额补偿的良好效果。属于侦查证据型和资源型律师。 部分案件情况:某重大走私案件,做到嫌疑人和家属预期,做到“一判一放”效果; 某涉嫌危害国家珍贵动物罪案件(案值超600万元),办理取保候审并取得缓刑效果; 某涉嫌开设赌场罪,办理取保候审并取得降档轻判效果; 某涉嫌介绍卖淫罪,办理取保候审并取得缓刑效果; 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数个案件,办理取保候审并取得缓刑效果; 涉嫌交通肇事案件数个案件,办理取保候审并取得不予起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