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升,男,汉族,北京宣言律师事务所律师。 南开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毕业。1992年取得律师资格,1993年律师执业。1999年获得司法部、中国证监会联合颁发的《证券律师资格》。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与产品质量委员会委员。1993年至今作为执业律师,执业范围:主要涉及地产、银行、公司、证券、信托、基金等领域中的法律业务。执业方向:民事诉讼及非诉讼服务。 (一)代理的部分诉讼及非诉讼案例如下: (1)1994年10月,受托到湖南益阳以款赎人,但交款后对方不放人,经与犯罪分子周旋并请当地公安机关支持,成功解救人质二人安全回家。 (2)1997年,与香港高李叶律师行合作,就香港新世界集团在天津开发的福慧花园项目提供项目法律服务。范围包括开发施工、房屋预售、租赁、物业管理等法律文件起草、修改,以及按揭、办证等事项。 (3)1999年12月,代理原告方(居民)集团诉讼,起诉某国有大型地产公司相邻权权纠纷一案,经调查取证,分析法理,拟定诉讼策略和代理方案,并邀法院负责人现场查看,一审判决被告侵权成立,终获高额赔偿,开此类案件在天津胜诉之先河。 (4)2002年7月-2007年2月,作为主办律师之一,代理某商业银行诉某信托公司国债回购债务一案,经中级法院、省高院审理、执行,最终收回9000万元债权。 (5)2007年3-2012年2月,受托参与华融、信达等资产管理公司受让转让的资产包处置委托的多起诉讼案件代理,提供不良资产处置诉讼法律分析及启动方案,包括借款纠纷、担保纠纷诉讼、协助执行中的对第三方债权清收、投资及权益处置;诉讼保全(含查封、扣押、冻结)、执行异议、复议、评估、拍卖、变卖,涉及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逃废债务行为的民事、刑事立案、报案、诉讼、调解等程序。 (6)2012年2月至2018年3月,在北京多家公司担任法务经理,参与尽职调查、业务风控、起草合同、参与案件分析及代理等。 (7)2018年8月,代理北京XX典当有限公司与曾XX(上诉人)、王X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经北京一中院审理,本案经过法院两次开庭,最终判决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8)2018年11月,代理黄X、徐X与崔XX价值1400万元独栋别墅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北京昌平法院一审,委托人胜诉。本案经过法院两次开庭,最终判决委托人胜诉。本案虽因被告提起反诉企图吞并本诉,但我方搜集证据充分、代理意见法律依据充分,判决结果当事人满意。 (9)2019年1月,代理俞XX与廖X涉及3套房产遗嘱继承纠纷一案,申请北京海淀法院一审判决胜诉。本案被告廖X为美国籍,先后通过外交途径、涉外公告方式送达,最终缺席判决并公告送达,按照规定法律程序结案。 (10)2019年5月代理闫XX与北京XX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项目私募基金合同纠纷一案,经北京仲裁委仲裁,委托人胜诉。本案被申请人拒不到庭,但我方搜集证据充分、代理意见法律依据充分并获得仲裁庭认可,裁决结果结果获当事人满意。 (11)2020年11月,代理原告白XX、江XX诉被告周XX、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交通支队公主坟大队认定被告周XX负全责。期间,代理人申请法院调查令,到公安海淀分局交通支队调查,取得有力证据。经海淀法院审理,原告胜诉。 (12)2021年1月,代理委托人李XX与债务人王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判决并执行。该案2021年4月立案,并申请保全,一审胜诉。2022年4月申请执行后,直至2023年8月,执行本息及诉讼费、律师费全额到账。代理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结案申请书》,请求结案并解除对王X的高消费等执行限制措施。至此,本案经2年7个月的诉讼及执行程序,圆满收官。 (13)2021年9月,代理赵XX与冯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3年,冯X将其持有的乳山市XX置业公司股权通过让与担保方式转让给赵XX,借款500万元用于房地产开发经营,其后拖欠本息不能偿还,2021年起诉后,经北京海淀法院、北京一中院审理,支持了原告1300余万元本息的诉讼请求。目前该案正在执行中,已查封被告及其公司财产待处置。 (14)2021年9月,代理申请人杨XX与被申请人石河子XX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之间的私募基金认购合同纠纷一案,案情:1017年5月,杨XX与被申请人签订基金认购合同,投资100万元,但基金到期后不能按期清算分配,构成违约。经本代理人深入研究,向仲裁庭提交多份新证据和代理意见,经过一年多的审理,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裁决申请人胜裁,目前该案正在执行中。 (15)2022年3月,代理李XX与申请人北京XX石油技术公司劳动合同仲裁案,申请人认为李XX在职期间,在物资采购询价过程中未尽到职责,使得公司遭受巨额经营损失,故此提出索赔数百万元。经北京市大兴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16)2022年8月,代理一起劳动合同纠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一案,案情:委托人杨学良系XX(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股东,申请执行人代XX系该公司债权人,因追加被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经北京海淀法院审理,驳回了追加请求。 (17)2022年8月,代理杨XX、杨X 因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经过本代理人申请多份调查令,分别到西城区社保局、丰台区房地局、北京银行、渤海银行、农业银行、殡葬管理机构调查,获取了一手的案件证据,最终,经北京丰台法院审理,判决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当事人十分满意。 (18)2023年1月,代理原告邵XX、文XX与被告北京XX农业有限公司,以及股东赵XX、毕XX之间劳务合同纠纷 一案,经北京通州法院审理,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并达成调解书。该案代理的得意之处在于,将公司拖欠款的偿付与两位股东的连带清偿以法律文书的形式固定下来,增强了可执行性。 (19)2024年5月,代理叶XX申请恢复执行案,叶XX系北京某建筑装饰工程公司高管,公司拖欠其工资、奖金57万元,2021年拿到劳动仲裁裁决书后,申请执行3年多,公司因歇业而分文未付,经我代理后,发现某央企欠付装饰公司工程款160万元,进而申请法院执行该到期债权,经不懈努力,法院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该央企最终支付执行案款本息70万元(多为当事人争取到13万元延迟履行利息),当事人十分满意。 (20)2025年1月-2025年10月,代理北京某商贸公司申请恢复执行某一级承包商材料款800余万元,后该承包商被申请北京一中院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我接受委托代理根据破产清算程序,为当事人申报债权,参与债权人会议,交涉债权认定等,最终,确认我方普通债权400余万元,目前有望获得较大比例分配债权财产额。 (二)银行与房地产业务: (19)2003-2008年,牵头为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等多家银行提供了万通中心、金宸公寓、数码大厦等50余个地产项目的综合性法律服务。在项目开发贷款银行授信、个人购房按揭贷款文件审核、法律风控等方面,积累了较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 (20) 2003年3月-2008年10月,先后为北京恒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北京三里河东路恒华国际项目、北京城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琨莎中心项目提供全程法律顾问服务。服务范围包括:合作开发协议拟定,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材料采购签约、招投标事项等提供意见;为其项目开发贷款及按揭授信、预售、收房、办证、物业管理等提供法律服务。 (21) 2008-2011年,牵头为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开展中小企业贷款授信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三)信托业务: (22)2007年5-6月作为主办律师,接受中信信托委托,为深圳某上市公司发行4.5亿元人民币集合信托计划项目提供尽职调查,带队驻场调查、提供咨询,按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和《法律意见书》,受到各方好评。 (23) 2010年7-8月,接受委托参与新华信托拟为某地产集团在辽阳、抚顺开发项目信托贷款,提供尽职调查服务; (四)公司改制与股份上市业务 (24)2000年2月-10月,先后参与天津理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东海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利金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的改制、重组,与券商、会计师所,包括境外机构,如新加坡交易所,新加坡发展银行(DBS)等机构共同研讨,遴选、拟定公司境内外IPO上市及辅导计划。 (25)2002年-2006年,曾协办了风帆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声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香港创业板上市)、福建震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二板上市)等公司的企业股份改组及IPO发行的法律文件内核工作。 (五)投资、私募股权基金、收购、融资担保等业务: (26)2002年7月-2007年2月,作为主办律师之一,代理某商业银行诉某信托公司国债回购债务一案,经中级法院、省高院审理、执行,最终收回9000万元债权。 (27)2007年3-2012年2月,参与中国信达等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包处置项目,参与多起诉讼案件代理,提供不良资产处置诉讼法律分析及启动方案,包括借款纠纷、担保纠纷诉讼、协助执行中的对第三方债权清收、投资及权益处置;诉讼保全(含查封、扣押、冻结)、执行异议、复议、评估、拍卖、变卖,涉及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逃废债务行为的民事、刑事立案、报案、诉讼、调解等程序。 (28)2011年1-3月,为深圳某基金管理公司拟对山东东营一家城市污水处理公司进行IPO前私募股权投资,提供尽职调查服务; (29)2011年10-12月,作为主办律师,参与为天津一家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投资承德市一综合性地产项目股权投资,提供尽职调查服务,律师团队的专业工作获得客户满意评价,第一期已完成投资一亿元人民币。 (30)2011年11月-2013年7月,担任北京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参与了机械制造、制药、精细化工、矿业、地产等多个拟投资项目的尽职调查和投资决策,该公司运作的有限合伙基金初期已投资9500万元人民币。 (31) 2012年2月-1013年2月,担任北京某担保有限公司专项法律顾问,为其向北京市金融局申办《五年期融资性担保业务许可证》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申办获得批准。 (32) 2013年7月-2014年8月,担任北京某资本管理集团公司法务经理。参与抵押贷总体法律风控审核、交易结构设计、合同起草与修改,参与尽调、贷审;参与信贷业务流程、交易条件设计、修改、完善,签约审核;参与逾期债权清收与外聘律师管理等,参与P2P平台业务建设法律文件设计、起草、修改,运营中的修订、完善。 (33)2014年9月2016年9月,担任某集团法务经理,业务涉及融资租赁、产业基金、新三板、PPP等业务板块。全面负责其各事业部的法务管理及重要决策,业务的尽职调查、法律风控、交易结构、与项目方、合作机构、资金对接方的洽商、谈判,业务操作的落实及后期管理;主导启动或者应对重大诉讼、仲裁的法律分析方案及实施;参与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支持,参与业务激励与责任制度的制定;参与公司融资方案与文件的设计与起草等。 三、主要服务客户: (1)华夏银行总行营业部; (2)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 (3)天津理工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4)河北威远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5)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石家庄商业银行; (7)国家海洋局后勤处; (8)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9)北京同益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0)中科招商(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富鼎和(天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和嘉恒泰(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四、联系方式: 手机(Mb)、微信:13801161665 邮箱(E-mail):13801161665@139.com 北京宣言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4层 电话:010-68405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