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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清东陵保护管理办法》适用于清西陵保护管理的决定(2026推荐)

发布时间:2026-02-10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

颁布单位: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2年09月28日

施行日期:2002年11月01日

有效性:有效

平台更新:2026年02月10日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清东陵保护管理办法》适用于清西陵

保护管理的决定


(2002年9月28日河北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清东陵保护管理办法》适用于清西陵的保护和管理;清西陵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按规定程序报省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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